| 索引号 | 014000335/2015-01218 | ||
| 信息分类 | 流通业发展 | 时效 | |
| 发布机构 | 星空国际彩票平台app | 发文日期 | 2015-11-17 |
| 信息名称 | 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典当业经营情况抽查工作的通知 | ||
| 内容概述 | 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典当业经营情况抽查工作的通知 | ||
| 文号 | 关键字 | 典当业经营抽查 | |
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典当业经营情况抽查工作的通知
为进一步加强典当行业监管,规范典当企业经营行为,促进我省典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,依据《典当管理办法》和《商务部关于印发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的通知》(商流通发〔2012〕423号)规定和要求,定于11月初对全省典当业经营情况进行审计抽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安排
(一)抽查形式。由省商务厅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赴实地抽查,抽查企业名单随机选取。
(二)抽查内容。(1)有无非法集资、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、从商业银行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借款;(2)有无抽逃注册资本;(3)有无超比例负债和超比例放款;(4)有无发放信用贷款;(5)有无违规使用当票和续当票;(6)典当监管系统使用情况;(7)企业股东、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有无假借典当企业名义或典当企业提供担保,参与非法放贷等违法违规活动。
(三)抽查对象及数量。2014年12月底前设立的企业,重点检查有大量关联公司的典当企业,如股东同时投资担保公司、小额贷款公司、投资公司、钢铁矿产、房地产公司等多种机构的典当企业,检查典当企业与其是否存在违规关联业务。
抽查比例为所在市典当企业总数的9%-10%,最低不少于1家。原则上各市抽查数分别为:南京市5家,无锡市4家,苏州市4家,徐州市2家,常州市3家,扬州市2家,镇江市3家,泰州市2家,南通市2家,连云港市1家,淮安市2家,盐城市3家,宿迁市1家,昆山市1家,泰兴市1 家,沭阳县1家,共计37家。
(四)抽查时间。11月初至12月中旬。
(五)抽查分组。
第一组:苏州、昆山、无锡、常州、南京。
第二组:镇江、扬州、泰州、泰兴、南通。
第三组:盐城、连云港、徐州、宿迁、沭阳、淮安。
(六)抽查程序。请各地商务局提供辖区内2014年12月底前设立的典当企业名单,由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根据确定的抽查数随机抽取,各地商务局处室负责人签字确认。
(七)抽查费用。省商务厅承担本次抽查工作会计师事务所人员的有关费用。
二、有关要求
(一)各地要高度重视,积极组织,结合行业风险检查,做好各项准备,确保抽查工作顺利进行。
(二)为保证公平、公正,由抽查组随机抽样选定抽查企业。被查企业要主动配合,如实提供各项报表和资料,不得隐报瞒报、不得弄虚作假,不得以任何形式拒绝抽查。
(三)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,各地商务局要提出处理意见,责令整改。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,将依据《典当管理办法》严肃查处。被查企业的情况,将作为年审和申报分支机构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(四)各地在抽查中遇到的问题,请随时与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联系。
联系人:万玉军
联系电话:025-57710371 025-57710387(传真)